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聯合開展全省檢察系統第八次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經省檢察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擬授予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等30個基層檢察院“先進基層檢察院”稱號;擬授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等10個集體“先進集體”稱號,擬授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三級高級檢察官孫寒梅等80名同志“先進個人”稱號。
公示期內,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從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止。
聯系電話:020-87118411,020-87118101(傳真)
通信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強路6號(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郵政編碼:510623
全省檢察系統第八次“雙先”
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