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看似沒有轉圜余地的民事案件:事情發生在25年前、取證難度大、且已被駁回再審申請……在接到申訴后,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與法院攜手迎難而上,最終撥開舊案疑云,為民事檢察監督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徑。
寶劍出鞘重查舊案
檢法攜手守護公正
2020年,鐘某超等三人突然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才得知:三人名下的共有房產早于1996年即被某公司用作借款的抵押擔保,現案件處于強制執行階段。于是,三人先向寶安區公證處申請撤銷涉案公證文書但被告知因超過復查期限不予復查,后申請再審但被駁回,三人向寶安區檢察院申請監督。
承辦檢察官:我們審查后發現本案關鍵證據存在幾個疑點,為查清真相,我們進行了抽絲剝繭式的調查:詢問案件當事人、到寶安區檔案館調取1996年的公證文書原始檔案、將公證文書原件送鑒定機構鑒定。經鑒定,涉案抵押借款合同以及公證書上三名申訴人的簽名均是偽造的,最終寶安區公證處采納了我院的檢察建議撤銷了涉案的公證書。
在調查取得突破性進展后,根據寶安區檢法兩院建立的“再審檢察建議協同審查機制”,檢察官、法官進行了前置會商。
檢察官:經過我們的調查取證,本案的證據狀況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案件符合法定再審的條件。
經過幾輪討論,法院最終認同了檢察機關的觀點,寶安區檢察院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寶安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在討論該案時,寶安區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并充分發表意見,法院最終采納了檢察院監督意見。
今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通過再審檢察建議加大同級監督力度。寶安區檢察院通過探索協同審查機制,減少了檢法之間的案件認識分歧,再審檢察建議采納率達到了百分之百,做到了精準化監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